開放公共場所 社會活動正;
寧波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9月3日,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科學精準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調整疫情防控措施。根據通知,寧波將開放公共場所,社會活動也將正;。
疫情低風險地區可正常開放公園、旅游景點、室內外場館以及宗教場所;商場、超市、賓館、餐館、影劇院、網吧、棋牌室、麻將館、桌游室等經營主體,在嚴格遵照《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82號)規定的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規自主決定經營時間和經營方式;對公共場所接待消費者或訪客人數占容納總量的比例不作統一限制。
各地、各單位在規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組織開展各類會議、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展銷展覽、集會慶典等活動。省市會議等室內聚集性活動超過200人或舉辦全國性會議及活動的,應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參會人員健康監測和行程軌跡排查,嚴格落實會前、會中、會后各環節的疫情防控措施。節慶、展會、文藝演出、體育賽事等大型活動的主辦、承辦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在活動正式舉辦前15日,進行專項疫情風險評估,并向主管部門和舉辦地政府(防控辦)報備。風險評估應依據疫情形勢對參加活動人員數量、來源范圍、防疫物資準備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研判;舉辦地及其周邊地區風險等級出現變化的,需對活動的疫情防控措施進行動態調整。
在浙江全域為低風險地區時,各地應保障人員在省內自由流動(正處于健康管理措施人員除外),無須提供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不得出臺政策限制人員在市內、省內、國內低風險地區正常流動。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校在做好行程報備前提下,可恢復在編在職人員休假、旅游、探親等跨省出行活動,但應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及邊境城市。繼續嚴格控制非公務、非緊急事由人員出國。
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動態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平穩的情況下,除醫院等重點場所外,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客運碼頭等跨區域交通場站,政府機關、學校、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可停止查驗“行程卡”,但應認真落實測溫、亮(掃)碼、戴口罩等常態化防控措施。當國內本土疫情出現多點散發態勢,經專家組綜合研判后,應及時恢復重點場所“行程卡”查驗工作。
在院老人、兒童和工作人員可以外出,返院后報告外出路線;親友、志愿者等經實名登記測溫亮碼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則上探視全程佩戴口罩。對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的探視人數、次數不作限制,由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保障能力自行確定。加快恢復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運行,不得以疫情防控為借口停止服務。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零售藥店的藥物銷售管理,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類監測范圍藥品的人員實行實名登記。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定點醫院、發熱門診(診室)的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發揮發熱門診(診室)的“哨點”作用,嚴格落實發熱病人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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