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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余杭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

    王艷穎

    2020年04月09日09:31  來源:杭州日報
     
    原標題:余杭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

    利用疫情實施詐騙的刑事案件,國內媒體近期做過不少報道。近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銷售“假口罩”案,被告人蔡某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賣“假口罩”獲刑如此,判重了嗎?我們不妨來看看法院的調查和法官的說法。

    蔡某某,30歲出頭,杭州人,其妻子是杭州某醫院的一名醫護人員。疫情暴發后,妻子一直堅守在防疫一線。而作為醫護人員家屬的蔡某某,卻在此期間利用疫情發了一筆橫財。

    2020年1月下旬,疫情暴發,眼看著市場上口罩供不應求,蔡某某產生了做口罩生意的想法,并很快找到了貨源。

    “我從三人手上買過口罩,只有一人是符合標準的。另外兩人中,余某某說是正月初八后會辦合格證,還把口罩廠的營業執照發給了我;楊某是明確跟我說沒有合格證,也沒有營業執照的……”據蔡某某陳述,他在視頻中看過余某某和楊某提供的口罩,“是挺薄的,拿在手上能透出手的那種!

    1月24日,蔡某某把上述口罩的圖片發給了妻子,妻子立即回復說:“這N95不符合標準,不要進貨!比欢,面對高額的利潤,蔡某某還是動心了。他隨即把貨款打給了上家,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宣稱有“防細菌病菌、飛沫阻隔效率達99%”的N95口罩出售,下游客戶紛紛下單。

    當晚,蔡某某還請朋友姚某翻譯了口罩外包裝盒上的英文,大意是“防塵口罩,僅用于花園、車庫的清掃防護,不用于醫療外科、病毒防護!钡棠衬硡s認為,“現在根本拿不到貨,有口罩總比沒口罩好!

    經法院查實,1月23日至1月29日,蔡某某分別從余某某、楊某(均另案處理)等人處以2元至4元每個的進價購得防塵口罩共計75500個,并以4.5元至9元每個的價格出售,分多批銷往了湖北、四川、遼寧、廣東、湖州、寧波等多地,其中大部分被捐贈給了醫院。銷售金額達56萬余元,非法獲利35萬余元。

    經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鑒定,蔡某某所銷售的口罩過濾效率完全不達標(要求過濾效率≥90%,實際檢測值分別為6.5%、8.7%、20.1%),均系不合格產品。

    3月17日,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庭上,蔡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4月1日,該案宣判。

    本案審判長、余杭法院院長羅鑫認為,被告人蔡某某在明知涉案口罩系不合格產品的情況下,仍伙同他人予以銷售牟利,銷售金額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且系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偽劣防疫物資,依法應從重處罰;同時,考慮到被告人蔡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偵查階段起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罰。

    最終,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同時追繳被告人蔡某某的銷售得款發還相關人員,沒收被告人相關作案工具及涉案不合格口罩。

    (責編:張帆、王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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